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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7月11日,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再学习、突出重点学。
在领学同志带领下,大家原原本本、逐条逐句重温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在工作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在交流研讨环节,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再学习,更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列明了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划出底线、亮明红线。因此,我们更加要从整体上把握和加强系统学习,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干劲学,自觉将《条例》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践动力,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
中心负责人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深学透《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更要突出重点。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积极履职的内生动力。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加强党纪学习,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将党纪国法刻印在心,自觉置身于纪律规矩之中,以铁的纪律来规范言行;三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时刻检视己身的思想自觉。及时检视自己是否存在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勇于向自己“亮剑”。
学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