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四)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统计报表、宣传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五)指导散装水泥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六)负责散装水泥生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七)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负责袋装水泥使用行政许可的办理;
(八)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九)